2024年红谷滩区路域环境整治暨农村公路白改黑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红谷滩区路域环境整治暨农村公路白改黑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红谷发改投字【2024】160、红谷发改投字【2024】16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局统筹保障,招标人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针对红谷滩区内部分县、乡、村道进行白改黑提升改造,其中流湖镇包含县道******街道村道1条,共计11条农村公路。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2.2建设地点:******街道;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2.7项目概(预)算投资约:******元人民币;
2.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且无兼职在建项目。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兼职在建项目。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 约而被驱逐。
(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①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未被评为D级。
②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4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 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投标人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5各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咨询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方大中心A座13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9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金久大厦A座705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监督部门:南昌市红谷滩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方大中心A栋1908-1室
电话:0791-******
日 期:2024年11月26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需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 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 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 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 最近5年(指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在江西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主体二类序列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9)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近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直接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履约信誉情况表中自行填报,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有关人员的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瞒报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处理)。 (10) 投标人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其下属单位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没有涉及处罚未了结的情况。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人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且无兼职在建项目; 2、年龄在60岁以下; |
项目总工程师 |
1 人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兼职在建项目。; 2、年龄在60岁以下;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程师应提供以上所述相关证件及近连续六个月社保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公章)。(社保期限: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为准,且必须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的社保)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企业业绩较好的投标人优先; (5)技术能力全面的投标人优先; (6)履约信誉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7)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优良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 ******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废标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人员:20分 技术能力:15分 企业资质:15分 企业业绩:20分 2.2.2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2.2.3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5家,投标人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通过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1)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1、满足基本要求得12分。 2、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加分(3分):组织布置及规划科学合理加3分,较合理加2.5分,一般加1.5分,未提供不得分。 3、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加分(3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应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得3分,比较合理得2.5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加分(3分):工期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加3分,较合理加2.5分,一般加1.5分,未提供不得分。 5、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加分(3分):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加3分,较合理加2.5分,一般加1.5分,未提供不得分。 6、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加分(3分):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科学合理加3分,较合理加2.5分,一般加1.5分,未提供不得分。 7、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加分(3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加3分,较合理加2.5分,一般加1.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对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无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施工组织设计最低得分不能低于25分,否则,该评委的计分作废;对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扣******委员会应书面陈述其否决投标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内容并签名。 2.2.1 (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经理: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6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4分。评审依据: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交安B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项目总工: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6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4分。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2.2.1 (3) 技术能力 (15分) 投标人近五年承建的工程(以颁奖或发布公告时间为准)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鲁班奖)的得15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得10分;获得市级奖项的得5分。 评审依据:有效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证明文件等,否则不计分。 2.2.1(4) 企业资质 (15分)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加5分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加3分;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加2分;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得10分; 评审依据: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2.2.1 (5) 企业业绩 (20分) 投标人近五年【以交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建安费不低于30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沥青砼路面)施工业绩得12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 8 分。 注:类似业绩指公路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中标通 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并在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网“交通工程 ”模块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同时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 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注明:1、所有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记不良记录一次,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违规不良行为,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2、中标公示内容包含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等相关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