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4〕第30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贡江取水及贡江水厂建设工程设计(含地勘、物探等);
2.招标人:******有限公司;
3.******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赣州市;
5.项目规模: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85661.13万元,建安工程费为149313.37万元,本项目设计费为1861.36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为:
(1)新建贡江取水工程:包含取水头部、引水管道、取水泵房及配电间、门卫值班室、加药间、进站道路/箱涵等配套工程,规模60万 m3/d。
(2)新建原水管道工程:由贡江取水口至贡江水厂、贡江水厂至赣州市三水厂,赣州市三水厂至赣州市二水厂,线路总长约38.4km,管道总长约58.5km,管径DN2400~DN1000。
(3)贡江水厂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9万m3/d。建设内容包括叠沉池、滤池、反冲洗泵房、吸水井及二级泵房、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平衡池、污泥脱水车间、综合加药间及配套厂区管线、绿化、道路等。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赣州市贡江取水及贡江水厂建设工程设计(含地勘、物探等)招标服务内容包括地勘、物探及测绘、根据项目现状进行管线选线论证,并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后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服务。另外本项目涉及地勘、物探、测绘等内容均包含在本设计招标范围中,如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且需提供变更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共计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和提供变更后的证书。
4.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需同时提供变更前后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5.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 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打印材料的扫描件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6.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9.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9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30 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赣州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定标原则:
(******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前三名(如第三名得分相同时,一并列入中标候选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均有中标权。
(2)确定中标人:根据《关于在全市试行优化房屋建筑******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如第三名得分相同时,一并列入中标候选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均有中标权。在开标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转入招标人定标阶段,由招标人按照科学、******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15日内确定第一中标人,并对定标结果进行公示。
(3)在公示期间,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在剩余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综合考虑及“三重一大”原则确定第一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97-******,邮箱:******。
招标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肇青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和谐大道108号
联 系 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逸春
办公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茉莉路西侧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A6栋三单元202
联 系 人:林欣格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