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智慧督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安局:
******公安局智慧督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九公函〔2025〕7******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该信息化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可以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公安局智慧督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2-360400-04-04-301992)。
******公安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56号。
三、******公安局智慧督察系统,升级建设综合门户、民意感知平台、智慧走访管理、智慧巡逻管理、服务群众管理等功能,拓展现有APP相应功能,扩容服务器内存及硬盘。二是依托“九江公安政务”公众号和“赣通码”,建设扫码评警小程序。三是建设具备日志推送、身份认证、消息管理、系统配置等服务的基础支撑平台。四是依托“九江公安政务”************公安局新大楼语音系统,新增两条数字中继,采购******公安局智慧督察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将系统迁移至警务云平台。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31.12******公安局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23〕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公安局现有软件、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九江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政务云资源(计算、存储、网络等)费用从市本级政务云服务费中统筹支付。
八、******人民政府令第251******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23〕4号)要求,请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2025年3月3日 ? ? ? ?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