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我 局 拟受理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03-11 至 2025-03-24,10 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113号
邮 编:343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高性能磷酸酯阻燃剂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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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城北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
拟受理日期: | 2025-03-11 |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稿、公参说明: | 1纯安阻燃剂项目报批稿 公示稿ph.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