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鄱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2024年8月29日对我县申报服务主体进行了遴选,经查阅申报资料和现场核查,确认******有限公司、鄱阳县鄱阳镇中心供销合作社、鄱阳县芦田供销合作社申报主体资格真实有效,并经县供销联社党委会同意将******有限公司、鄱阳县鄱阳镇中心供销合作社、鄱阳县芦田供销合作社、主体纳入2024年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申报作业环节明细表
项目服务主体 |
申报作业环节 |
******有限公司 |
统防统治、秸杆还田、烘干仓储 |
鄱阳县鄱阳镇中心供销合作社 |
统防统治、秸杆还田、烘干仓储 |
鄱阳县芦田供销合作社 |
统防统治、秸杆还田、烘干仓储 |
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 :2024年9月12日—9月19日,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9月19日下午下班前向县供销联社反映,联系电话:******,地址: ******街道建设路28号供销商厦五楼。
鄱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