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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三江联圩涝区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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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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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三江联圩涝区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县三江联圩涝区能力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手续齐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招标人为南昌县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条件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江西省南昌县三江镇;

2.2 招标金额:******.68元;

2.3 工期要求:157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施工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111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web/)******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8930分,地点为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施工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5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临时抽查,具体根据省厅[赣水建管字〔202019 ]文件执行。

7.6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7.8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9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江西日报发布。

9. 联系方式

   南昌县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部

           址:南昌县莲塘镇莲西路466(十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熊先生0791-******      

******有限公司

     址:南昌县塔城商会1101

联系人及电话:罗先生  ******

******办公室

  :南昌县澄湖北大道99号澄碧湖大厦内

  话:0791-******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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