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9:00 开始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通过网上竞价对遂川县左安供销社店面 及仓库、农资公司仓库、杂品公司店面、瑶厦供销社店面、大汾供销社 仓库进行公开招租,均为 2 年期经营权(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遂产交(2025)12 号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设保留价)
左安供销社 9 个店面 1 ******服务中心店面仓库,位于 左安圩镇,租期 2 年;农资公司 11 个仓库,位于农资公司四里仓库,租 赁期 2 年,杂品公司 3 个店面,位于泉江镇农林路、东正街,租赁期 2 年;瑶厦供销社 1 个店面,位于泉江镇川江路,租赁期 2 年;大汾供销 社 1 个仓库,位于大汾圩镇,租赁期 2 年。具体面积、招租底价、投标 保证金等详情见附表竞价标的明细表。
三、租金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缴交,首年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时一次性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第二年的房屋租金应在租赁期年度内第 一个月底前付清,每延迟一天加收 1%的滞纳金,且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特别提示:
1、招标人对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以招标人移交给 中标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 以移交时 的状态为准;标明的建筑面积仅供承租意向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 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租金价款。
2、该资产均用于商业经营, 中标人一旦投标租赁后必须合法经营, 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要求,如由此造成中标人不能按租赁合同履约的,违 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所造成的损失。
3、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店面变相转包。
4、如若新中标人需要重新装修,装修时须遵守下列约定:
① 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建筑结构。
② 装修方案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③ 租赁合同终止时(含因中标人违约解除合同情形), 中标人添置 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门、窗、水电管线、
消防设施设备、灯具、壁柜、 吊顶等)无偿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给予中标人任何作价补偿且中标人不得人为毁损。
5、 ******消防设施设备等)由中标人自行自费购置和完善。
6、因承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因城镇规划等原因,需处置承租物或拆 迁承租物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 中标人应按照实际租赁时间缴纳租 金,不得要求其他赔偿。
四、竞价方式:本次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五、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止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 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竞价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日前用书 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七、 自 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 由竞价时间为 10 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 180 秒, 加价幅度均为 100-500 元/次或其整倍数;
八、本次竞价相关时间
1、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止;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止;
3、竞价时间:左安供销社店面、仓库及瑶厦供销社店面标的:2025 年 3 月 25 日 ******办公室标和杂品公司店面标 的:2025 年 3 月 25 日 10:30 开始。
本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若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该应价无效。
九、竞价人的竞价资格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本次拍卖会前被“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责任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次竞 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3、本场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价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 易主体 ”登录,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 买人 ”,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
已经注册的竞价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 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 ******银行入账数据 ”,显 示“入账成功 ”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 ******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 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 以上;IE 浏览器:版本 IE9 以上; 辅助软件:建议使用 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 ******银行账户(要求同 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保证金
账户(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开户行:网上交 易系统自动生成;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 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 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 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 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 ******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 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 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5、竞买成交者,所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转抵成交租金,买受人付清所 有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后,凭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租赁合同》原件及 委托人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办理退 还手续。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将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 工作日 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 中心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 工作日 内原渠道退回。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竞买标的依现状竞买。竞价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 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竞买项目情况,委托方和 拍卖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 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 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意外情况的处理:
交易时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 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委托人、招租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竞价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 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竞价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 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的。
十二、咨询电话
******有限公司 ******(熊女士)
******委员会 ******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十三、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竞价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有限公司2025 年 3 月 6 日
遂川县农资公司等企业商铺 2 年经营权 公开招租网络竞价须知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遂川县 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定及出租单位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竞价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 自 由竞 价。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设保留价)
左安供销社 9 个店面 1 ******服务中心店面仓库,位于 左安圩镇,租期 2 年;农资公司 11 个仓库,位于农资公司四里仓库,租 赁期 2 年,杂品公司 3 个店面,位于泉江镇农林路、东正街,租赁期 2 年;瑶厦供销社 1 个店面,位于泉江镇川江路,租赁期 2 年;大汾供销 社 1 个仓库,位于大汾圩镇,租赁期 2 年。详情见附表竞价标的明细表。
三、租金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缴交,首年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时一次性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房屋租金应在租赁期年度内 第一个月底前付清,每延迟一天加收 1%的滞纳金,且招租人有权终止合 同。
1、起拍价为2年租金总价,即第一年租金和第二年的租金各为总起 拍价的50%。
2、租金每年缴纳一次,具体商铺租期起止时间依双方租赁合同为准。
3、所有标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4、买受人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一切责 任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价方式:本次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五、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 17 时止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 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竞价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日前用书 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七、 自 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 由竞价时间为 10 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 180 秒, 加价幅度均为 100-500 元/次或其整倍数;
八、本次竞价相关时间
1、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 17:00 止;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 17:00 止;
3、竞价时间:左安供销社店面、仓库及瑶厦供销社店面标的:2025 年 3 月 25 日 ******办公室标和杂品公司店面标 的:2025 年 3 月 25 日 10:30 开始。
本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若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该应价无效。
九、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 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3、本场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网络竞价须知
(一)竞价报名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 易主体 ”登录,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 买人 ”,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
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 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 ******银行入账数据 ”,显 示“入账成功 ”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 ******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 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 以上;IE 浏览器:版本 IE9 以上; 辅助软件:建议使用 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 交易竞价******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 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
(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开户行:网上交易系统 自动生成;账号: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遂川分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账户的 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注:竞价******银行账号(要求同名)转出。 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二)竞买资格的确定
1、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 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
2、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 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 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 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网络竞 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 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三)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发送报价, 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 价不低于保留价时确认成交。
( 四)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1、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 ******银行账户名称同 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保证金 ******银行:从系统******银行 ”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 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 ”栏目)。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竞买成交者,所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转抵成交租金,买受人付清所有 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后,凭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委 托人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办理退还 手续。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将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 作 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 作 日内原渠道退回。
2.关于竞价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 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 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等情况,均会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价保证金,报 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竞买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 吉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 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遂川分中心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银行 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价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 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办理且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十一、资格审查
本次竞价标的的买受人需进行资格后审(即成交后 5 个工作日 内提 ******有限公司审核:①自然人须带有 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的还须出具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资格审核 由委托方负责,如买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将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 没收其竞买保证金。
十二、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资格审查通过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拒绝签 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 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相关费用的支付:竞买成交者即买受人,买受人须按下列约 定支付款项和办理标的移交等:
1、租金: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 5 个工作日 内(节假日续延)凭
《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按年支付(一年一 交)租金,第一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 自第二年始,后续租金买受人应在该租赁年度起始日的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以此类推。
******有限公司 ******银行泉江支行
帐 号:************72
2、产权交易服务费:
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 号 ”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 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 万元及以 下为 1.4625%;1000 万元以上至 2000 万元为 1.17%。
①招租人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交至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指定的账户。
②产权交易缴款账号: ******财政局
账 号:************5
开户行: ******银行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支行
备 注:***转遂川县行政审批局***项目交易服务费
特别提醒: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成交租金或拖延支付租金,否则 应承担违约责任,所缴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 责任。如不按期交清价款,应按日承担成交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同 时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按《拍卖法》第 39 条规定,将该标 的再进行竞价。再次竞价的成交租金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 由原买受人补足。
十四、提醒竞买人注意事项:
1、委托方(即:出租方:遂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和拍 卖人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 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 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 入大小,均不增减成交租金。
2、竞买人必须到实地察看租赁物,对竞价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 作出自 己的判断,竞价成交后,不论竞价标的实际价值和租赁物面积多 少,均不增减成交价款。竞买人进入系统应价,视同其已经对租赁物进 行了实地查看并作了详细的了解。
十五、场地装修改造说明:
1、买受人只有在现有的基础设施上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损坏基本结 构,改造方案须经委托方同意。
******消防工程安装及维修维护等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委托方概不承担。
十六、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十七、委托方及拍卖机构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竞价过程 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有限公司2025 年 3 月 6 日
附表:竞价标的明细表
标的 序号 |
房屋地址 |
用途 |
现状 |
楼层 | 面积 (㎡) | 租赁 期限 (年) | 总起 拍价 (元) | 竞价保 证金 (元) | 加价幅 度 (元) |
1 | 左安供销社社 1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23.46 | 2 | 4560 | 910 | 100 |
2 | 左安供销社社 2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126.58 | 2 | 34000 | 6790 | 200 |
3 | 左安供销社社 3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202.64 | 2 | 46200 | 9240 | 300 |
4 | 左安供销社社 4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135.09 | 2 | 12600 | 2520 | 100 |
5 | 左安供销社社 5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126.81 | 2 | 34000 | 6780 | 200 |
6 | 左安供销社社 6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82.64 | 2 | 26600 | 5300 | 200 |
7 | 左安供销社社 7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90.00 | 2 | 26600 | 5310 | 200 |
8 | 左安供销社社 8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82.94 | 2 | 26600 | 5320 | 200 |
9 | 左安供销社社 9 号店面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87.29 | 2 | 34000 | 6770 | 200 |
10 | 左安供销社左溪 河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750.00 | 2 | 72000 | 14400 | 500 |
11 | 左安社为农服务 中心店面及仓库 | 商铺 | 经营 | 一层 | 368.01 | 2 | 36800 | 7360 | 200 |
12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1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176.80 | 2 | 22400 | 4480 | 200 |
13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2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176.80 | 2 | 20000 | 4000 | 200 |
14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4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197.46 | 2 | 11200 | 2240 | 100 |
15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7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70.35 | 2 | 2600 | 520 | 100 |
16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8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183.10 | 2 | 2400 | 480 | 100 |
17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9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73.24 | 2 | 6400 | 1280 | 100 |
18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10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255.33 | 2 | 24600 | 4920 | 200 |
19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11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100.23 | 2 | 7200 | 1440 | 100 |
20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12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482.17 | 2 | 40600 | 8120 | 300 |
21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13 号仓库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429.08 | 2 | 40200 | 8040 | 300 |
22 | 农资公司四里仓 库 14 号仓库及 ******办公室 |
仓储 |
经营 |
一层 |
995.51 |
2 |
95800 |
19160 |
500 |
23 | 县日杂果品公司 农林路 2-3 | 商铺 | 闲置 | 一层 | 32.14 | 2 | 4600 | 920 | 100 |
24 | 县日杂果品公司 东正街 19-18 | 商铺 | 闲置 | 一层 | 20.91 | 2 | 7900 | 1580 | 100 |
25 | 县日杂果品公司 东正街 19-19 | 商铺 | 闲置 | 一层 | 20.85 | 2 | 7800 | 1560 | 100 |
26 | 瑶厦基层社瑶厦 商厦 8-1 号 | 商铺 | 闲置 | 一层 | 29.18 | 2 | 37000 | 7400 | 200 |
27 | 大汾基层社原农 资仓库 | 仓储 | 闲置 | 一层 | 50.00 | 2 | 4800 | 960 | 100 |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座落于 店面予以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其中 个门面的店房,经双方自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租赁范围: 约计 平方米,由乙方承租。
2、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
3、租金及其交付办法: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在签订合同时应一次 性交清房租,且租金必须对公转账(1.账户转账:账******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泉江支行,账号:************72;2. 扫码转账。见上图二维码,转账时必须备注清楚:**供销社/公司**转**年**元租 金。)
4、乙方拖欠房租超过 15 天,经甲方催收仍不及时缴交,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及无 条件收回租赁物,对拖欠租金每延迟一天加收 1%滞纳金,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催收。
5、乙方承租店房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不利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经营 项目,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承租店房所用水、电,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经营期间,与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缴交,乙方经营管理 期间对外形成的债务及纠纷与甲方无关。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店房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 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无条件交回店房,并且按该物业租赁合同年租金的 5 倍支付违约 金给甲方。
8、在租赁期内,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 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在屋内摔倒等乙方造成 的人身伤害甲方都不承担经济责任。
9、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工程规划和建设等,对乙方经营产生影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 提出解除合同、拒付租金、请求赔偿。
10、租赁期间,甲方店房内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表、水表、水头、阀门 、保险盒、电 源闸刀、 吊线灯、插座、门窗等),由乙方负责日常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合同期满或中途 解除合同 ,乙方交回店房时,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 否则甲方可以行使追偿权。
1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拆除、改变墙体、增添固定设施,否则 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同意更改、增添的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合 同期满后,更改增添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方因自身发展需要或企业改革,需处置承租物时,甲方需提前 3 个月书面告知乙 方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赔偿承租方的任何损失。
(2)如因城镇规划等原因,需拆迁承租物,甲方有权单方面向有关部门行使物权,导致 无法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赔偿。
(3)因上列原因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承租天数据实结算。
13、本合同的租金、违约金等均按人民币计付。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均具有法津效力, 自双 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5、本合同条款乙方已认真阅读,无异议, 甲方也详细作了解释说明,并已提请乙方 注意合同第 3 条、第 4 条、第 7 条所约定的内容。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 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