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409
邮编:341000
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3日
项目名称 |
赣州华烯章贡区石墨烯水晶纳米耐磨涂层新材料应用工业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天龙山路386号青峰药谷标准厂房10 号厂房5 楼、6 楼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赣州华烯章贡区石墨烯水晶纳米耐磨涂层新材料应用工业项目(项目代码:2308-360702-04-05-138225)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天龙山路386号青峰药谷标准厂房10号厂房5楼、6楼,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8'48.568",北纬25°491.740",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有限公司标准厂房进行第1******办公室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环保设施等。产品方案:手机后盖塑料件2000万片/年、汽车钥匙塑料传500 万个/年。生产工艺:手机后盖或汽车钥匙经全检、退火烘烤、上挂具、超声波清洗、烘烤、自然冷却、静电除尘、三次喷涂(浸涂)、三次流平烘烤(流平烘烤)、UV固化、下挂具、全检、包装等生产工序后成为产品。 能源消耗:新水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水量为587.4m2/a;用电由园区市政电网接入,耗电量为1265万kwh/a。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2班,每班 8 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仅设备安装,环境污染较小。施工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中的少量焊接烟气,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并加强车间通风。设备安装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入赣州市白塔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严禁乱扔乱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垃圾主要为各类包装材料,堆放在指定位置,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浸涂废气、固化废气和酒精挥发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1#、4#喷涂房喷涂废气(颗粒物、VOCs)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1套“水帘柜+二级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1)在车间楼顶排放,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VOCs去除效率为51%。 3#、6#喷涂房喷涂废气(颗粒物、VOCs)、浸涂废气(VOCs)、固化废气(VOCs)由集气装置收集后一并经 1 套“水帘柜+二级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5m高排气筒 (DA003)在车间楼顶排放,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VOCs去除效率为 51%。 各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TVOC 排放限值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来源于全检工序酒精挥发废气及喷涂、浸涂、固化工序中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项目在车间安装机械通排风扇,加强通风减小其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投产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VOCs年排放量分别为0.0045t、0.827t,其中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 0.0015t、0.313t,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03t、0.514t。 (2)废水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 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超声波清洗工序,水帘柜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水帘柜,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喷淋设施无法回用部分定期更换作为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赣州市白塔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赣江。 (3)噪声防治措施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85~90dB(A)。采取选择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清洗及喷淋废液等。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措施:在 6 楼南侧设置 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1 处,用于暂存不合格品,不合格品定期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废处置措施:在6楼南侧设置20m2危废暂存间1处,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清洗及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清洗及喷淋废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防治地下水、土壤污染。将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K<1.0?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26.0m;将生产车间、成品仓库、一般固废间等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21.5m;将办公区划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为一般硬化。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造成原料化学品泄露、废水废气事故性排放等,采取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地面防渗、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巡检等措施控制环境风险。 4、防护距离设置 本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外******医院等环境敏感区。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TVOC排放限值标准。说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超声波清洗工序,水帘柜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水帘柜,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喷淋设施。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能满足赣州市白塔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治理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在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渗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VOCs、COD、NH3-N 排放量分别为0.313t/a、0.03t/a、0.003t/a,均满足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VOCs0.397t/a、COD0.030t/a、NHs-N0.003t/a)。 7、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必须立即停产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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