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有限公司对南丰大水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丰县大水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南丰县大水田地块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大桥路南侧,琴城路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 E116.536115°,N27.212628°。
3、基本情况: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32884.43 平方米,调查前主要为公用设施用地、旱地、坑塘水面、果园、沟渠、其他草地。2025 年1月进入调查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地块北部区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该地块的用地规划图,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根据从严调查原则,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调查。
二、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本地块调查工作为第一阶段调查,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
三、调查结论
******有限公司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南丰县大水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已于2025年2月26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通过对周边污染源分布的情况分析,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及其他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内部无潜在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后续工作,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南丰县大水田地块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