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市落地落实,为美丽九江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九江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九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5年2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联系电话******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邮政编码:332000)。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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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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