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便携式心脏彩超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461SCCJX301)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47-2461SCCJX301
******保健院便携式心脏彩超仪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7-7 本项目的其它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投标人如为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分支机构针对本次投标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变更为“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7-7 本项目的其它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健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西站大街508号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6层/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04
联系方式: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霞、应传金
电话: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