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有限公司塑料粒子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s/1E4fx3qOcgsrDjGJlF_j6tA
提取码:4tdx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地址: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二期长虹置业14号15号标准厂房;
联系人:熊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下载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单位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我公司,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我单位工程建设部、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归档备查。
******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