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 (人民币) | 简要服务要求 |
JB-2024-04-001 | 江西省博物馆“御瓷归来”展览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 1 | 6.5万元 | 详见招标公告 |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为配合江西省博物馆“御瓷归来”展览宣传及影像档案留存,特组织展览视频拍摄项目,具体需求如下:
(1)对江西省博物馆“御瓷归来”展览进行全方位画面拍摄记录,含整体环境及文物细节,以及展览相关活动、日常参观情况等素材。
(2)根据馆方要求,制作一部展览宣传片,时长5分钟左右,含剪辑制作、后期包装等。宣传片脚本由馆方负责撰写,双方协商定稿。
(3)根据馆方要求,制作时长2分钟左右的剪辑视频。
2、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江西省博物馆提供的基础资料,提供视频拍摄服务,提供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的器材、人员、道具等,并承担拍摄所需相关服务费用,提供保留宣传片原始素材。
(1)拍摄规格: 3840*2160 25p
(2)视频格式: mp4/MOV格式
(3)设备要求:
拍摄:机型为可更换镜头4K机型。需配备可更换的定焦镜头、微距镜头、变焦镜头,以满足实际需要。
后期制作:采用专业非线编辑系统。采用特效效果不低于AE特效系统的特效制作软件完成特效制作。调色采用适用达芬奇调色系统的专业调色设备。
(4)质量要求:视频拍摄与制作效果契合馆方脚本策划需求;画面清晰稳定有质感,画质不低于4K;立体声音频,配音配乐淳厚恰当;剪辑衔接自然、组接流畅、颜色与曝光统一协调;特效包装和谐到位。
(5)其他要求:后期制作中需含有景德镇制瓷史及故宫等相关外景镜头或影像素材,并根据策划需求和脚本内容,融合馆方既有素材进行综合呈现。
3、服务时间
2024年4月——2024年7月
三、供应商的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委员会或采购人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具有3人以上的拍摄、制作团队;
4、供应商近3年(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日)承接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视频拍摄业绩3次以上,需提供合同材料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允许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四、报价供应商须知:
1、报价无论是否被采纳,报价方均须承担响应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有权在确定候选人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报价无效,对受影响的报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做出解释;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8日下午16点(以签收时间为准);
4、本项目费用不得高于6.5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6、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以密封形式直接递交至:南昌市赣江北大道698号江西省博物馆五层办公区5097室。密封件上标明:江西省博物馆“御瓷归来”展览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联系人:刘薇 联系电话:******
五、投标需提供材料及要求(以下材料除视频外均需加盖公章):
1、江西省博物馆“视频拍摄服务供应商项目” 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供应商所拍摄三个以上视频作品(以U盘的形式随材料一并递交);
5、提供3人以上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供应商近3年(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日)承接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视频拍摄业绩3次以上,需提供合同材料复印件。
六、评标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自主采购的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评标,在满足招标文件的拍摄团队中,选取最低价视频拍摄团队中标。评标结束后,在江西省博物馆官网公布中标结果。
江西省博物馆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