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5年伊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三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伊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三标段”已由******改革局以伊美区发改发【2024】17号、伊美区发改发【20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为******居民自筹,招标人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2025年伊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三标段(重新招标)
2.2项目地点:伊春市伊美区
2.3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为78640.17平方米,共包含两个项目:1、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立委、胜利委、建设委、曙光委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2、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立委、胜利委、建设委、曙光委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完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任务并提交成果文件。(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可与建设单位协商延期)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7招标范围:完成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立委、胜利委、建设委、曙光委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立委、胜利委、建设委、曙光委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设计及测量)的设计服务及施工期设计现场跟踪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三标段。
2.9三标段招标控制价:468,324.91元,最终结算价格以市财政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一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三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