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有限公司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简称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1万吨绿电储能新材料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园区吴湾路,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6′21.921″,北纬29°48′45.398″。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为161.24亩(107495.68m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61.24亩(107495.68m2),本项目共有三套生产装置,生产装置I设计规模为1000吨/年(以产品计)高纯五氧化二钒产品,加工原料为配炭处理后的钒渣,生产装置II和III设计规模均为4500吨/年(以产品计)高纯五氧化二钒产品,加工原料为粗钒渣。项目实施后新增高纯五氧化二钒产品10000吨/年、三氯化铁产品16475.1999吨/年,同时副产四氯化硅、盐酸、次氯酸钠、石膏和硅钙粉。
项目总投资:39397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公示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已附全本链接(删涉密部分),详见下方附件。
******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详见下方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单国庆0792-******;******。
环评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汪工079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