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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
202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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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检察院辽河分院

******检察院辽河分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采购

******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办公用房面积8556.3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40,000.00元

************************检察院“两房”标准建设的楼宇中,可供租货的只有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办公楼符合要求,具有特定性。拟赁租的特定不动产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符后《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的相关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3-21 2025-03-28(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郭飞、丑景伟、梁田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倩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

联系电话:02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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