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旗下产业位于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富大道239号,土地为划拨性质,用途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房屋不动产证(正在办理中)房屋结构为钢框架结构、产权性质为单位自建房,房屋建筑总面积为:10961.2㎡(其中一楼857㎡、二至三楼3362㎡、四至十楼6742.2㎡),配套地下室面积为1025.3㎡(不计容面积)、调度楼前的站前广场为1700㎡(具体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具体情况报名后见招租需知)目前处于待清空状态。招租条件如下: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10年(不含免租装修期6个月)。
三、标底价:房屋租金16元/平米/月,场地租金3000元/月(门前广场),即月租金17.89万元,年租金214.65万元,租金递增:第1-3年不递增、从第4年开始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三年递增5%。
四、租金支付方式:三押三付,先付后用,竞标保证金
60万元(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用途:合法经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房屋处于待清空状态。
七、其它招租条件:取得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需无条件同意接收大楼现有的15个承租单位或个人并按原租赁合同所有条款(主要为租金及物业费)不变的情况下延续租赁一年(具体以各承租单位实际承租意向为准,租赁期不超过一年)
八、其它: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
九、重大事项揭露:
9.1、产权基本情况:土地权证号:新国用(2014)第01012号,使用权人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使用权类型划拨,地类(用途)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房屋产权正在办理中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主张或赔偿。
******消防等设施设备符合承租方使用要求,接收后不得以承租场地、房屋质量为由提出任何的主张、赔偿,除非房屋经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
9.3、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应当就承租该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房屋有关的政府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未尽到该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中标单位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自己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人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后解除合同。
9.4、招租人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承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使用,承租期内设施设备按相关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并接受招标单位的检查监督,所发生的修缮费用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承担。承租到期后,设施设备交付时需保持品牌型号一致且性能良好,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阁楼的装饰装修不得自行拆除,承租到期后也不得将装修物作为残值移交下任承租者,而应全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予补偿。经招租人同意允许拆除的,或者招租人要求拆除的,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拆除后并负责修理恢复原状。
9.5、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按招租方的审批流程办理,获得招租方装修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必要情况下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须聘请施工监理单位,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其产生的监理费用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9.6、房屋按现状交付,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缴纳并且用电负荷不超过我方变压器总计量的70%。
******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8、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已自行踏勘房屋及场地,知晓和清楚此次招租物业的现状并接受无异议。到达现场了解租赁房屋、场地实际情况,并清楚确认租赁面积及房屋、场地的使用现状。
******集团对该场地进行整体开发或市政府征收土地需提前解除租赁******集团自行处置,且双方相互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若市政府对征收有补偿,则涉及装修补偿及租赁方自行购置的资产补偿归租赁方所有。
十、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10.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10.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0.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10.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
10.5、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公交物业公司立体车库3楼30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刘女士龚女士
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电话:******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12.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集团******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10年(不含免租装修期6个月)。
三、标底价:房屋租金16元/平米/月,场地租金3000元/月(门前广场),即月租金17.89万元,年租金214.65万元,租金递增:第1-3年不递增、从第4年开始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三年递增5%。
四、租金支付方式:三押三付,先付后用,竞标保证金
60万元(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用途:合法经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房屋处于待清空状态。
七、其它招租条件:取得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需无条件同意接收大楼现有的15个承租单位或个人并按原租赁合同所有条款(主要为租金及物业费)不变的情况下延续租赁一年(具体以各承租单位实际承租意向为准,租赁期不超过一年)
八、其它: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
九、重大事项揭露:
9.1、产权基本情况:土地权证号:新国用(2014)第01012号,使用权人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使用权类型划拨,地类(用途)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房屋产权正在办理中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主张或赔偿。
******消防等设施设备符合承租方使用要求,接收后不得以承租场地、房屋质量为由提出任何的主张、赔偿,除非房屋经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
9.3、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应当就承租该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房屋有关的政府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未尽到该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中标单位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自己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人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后解除合同。
9.4、招租人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承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使用,承租期内设施设备按相关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并接受招标单位的检查监督,所发生的修缮费用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承担。承租到期后,设施设备交付时需保持品牌型号一致且性能良好,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阁楼的装饰装修不得自行拆除,承租到期后也不得将装修物作为残值移交下任承租者,而应全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予补偿。经招租人同意允许拆除的,或者招租人要求拆除的,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拆除后并负责修理恢复原状。
9.5、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按招租方的审批流程办理,获得招租方装修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必要情况下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须聘请施工监理单位,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其产生的监理费用由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9.6、房屋按现状交付,中标的竞价单位/人(承租人)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缴纳并且用电负荷不超过我方变压器总计量的70%。
******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8、竞价单位/人(承租人)已自行踏勘房屋及场地,知晓和清楚此次招租物业的现状并接受无异议。到达现场了解租赁房屋、场地实际情况,并清楚确认租赁面积及房屋、场地的使用现状。
******集团对该场地进行整体开发或市政府征收土地需提前解除租赁******集团自行处置,且双方相互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若市政府对征收有补偿,则涉及装修补偿及租赁方自行购置的资产补偿归租赁方所有。
十、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10.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10.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0.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10.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
10.5、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公交物业公司立体车库3楼30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刘女士龚女士
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电话:******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12.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