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审批宜春市******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十一中字〔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中学位紧张、学生就学难的问题,依据《宜春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规定》(宜府办发〔2022〕1号),同意建设宜春市******中学项目。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中学建设项目(2404-360900-04-01-750003)。
三、项目单位:宜春市******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74216X9)。
四、项目建设地点:宜湖路以南、武功山大道以北。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277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6177平方米,包含门卫36平方米、教学楼11950平方米、行政楼966平方米、后勤综合楼2127平方米、合班教室1098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场地面积为13463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207万元(含土地补偿费2700万元,不包含教学用具及办公家具、电化教学、安防、校园文化、厨房用具等费用),资金******财政局统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有关招投标事项,请按照文件附件中核定的意见执行。
八、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内容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九、请******中学按照《宜春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规定》(宜府办发〔2022〕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宜春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规定》(宜府办发〔2022〕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中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