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城北新区电力管道新建项目
(高昌路及吉安大道段)招标公告
吉安县城北新区电力管道新建项目(高昌路及吉安大道段)******委员会批准,招标公告已由吉安县招标办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城北新区电力管道新建项目(高昌路及吉安大道段)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高昌路及吉安大道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吉安县城北新区电力管道新建项目(高昌路及吉安大道段),项目建设位置为吉安县高昌路及吉安大道。设计电力排管采用8孔预制式排管(预留管)两类排管,新建排管全线总长4565米,电缆井88座;排管埋设在道路人行道下,其中高昌路段电力排管1895米,吉安大道电力排管长2670米。建设起点为高昌路变电站,终点为吉安大道与赣江大道交叉口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八、本项目投资:约923.57万元。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企业营业执照;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版电子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一名,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名,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7、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9、社保材料的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10、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1、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以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前。
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十五、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网等发布。
十六、其它说明事项:
1、投诉(异议)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文件执行。
异议受理单位:******管理局、联系电话:******;
******建设局建管股、联系电话:******。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招标单位:******管理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丽峰 联系电话:******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