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两岸、八一广场、南延北延等景观亮化灯具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一江两岸、八一广场、南延北延等景观亮化灯具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17635)******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拟采购一批线条灯、投光灯、腰鼓灯、洗墙灯、瓦楞灯等(详见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2.2交货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2.4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5★本项目含增值税总价最高限价为******元。
2.6中标人数量: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指:生产厂家总厂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厂)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产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6个月内在裁判文书网中可以查询到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截图须包含具体截图时间。如未提供以评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购买文件”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会议室。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近三个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开启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灯具样品及国家专业监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灯具样品要求现场亮灯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评标及最终验货比对的重要依据,未提供样品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
6.2样品封装和标注要求:盲样密封、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样品名称及数量,在“投标人名称”字样后面空白,不填写具体投标人名称。样品表面及内外包装上不得看见可以识别供应商及品牌的任何标志,提供的样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摆放到开标活动现场。如样品中出现了投标人名称,则样品评分为0分。
6.3送样起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6.4送样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5样品退换: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未中标人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则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置;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 址:南昌市东湖区新洲路18号南昌旅游集散中心3楼
联 系 人:刘飗 0791-******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项目负责人:喻成、毛初鹏、徐逸
联 系 人1:喻成 ******
联 系 人2:毛初鹏 ******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635
******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项目管理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