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乌江镇双源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联系人: 杨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