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水土******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
如企业或个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投资项目审批股(地址:全南县桃李路9号,全南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人民政府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在其他媒体对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项目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请各有关单位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如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收集证据,向我局举报。
联系地址:全南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1800
联系电话:******
附件:1.2024年1-3月投资项目审批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一览表
2.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全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日
1.2024年1-3月投资项目审批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办理时间 |
1 |
全南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
2024.1.8 |
2 |
新能源锂电池结构件生产项目 |
2024.1.23 |
3 |
全南县返乡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三期地块一建设项目 |
2024.3.5 |
2.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