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山片区
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泰和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山片区提升改造项目由泰发改投资字【2024】230号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山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泰和县中山路西侧
四、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包括拆除上下两层7000平方米钢筋水泥结构房屋及350************消防设施、周边道路雨污水配套设施改造,重新加装连接楼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约1435.33万元。
八、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埠进赣投标企业依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关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紧急通知》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 审批〔2020〕4)等规定执行,外省企业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成功备案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上要能显示参与本次投标项目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备案名字。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6)拟派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专业:建筑工程;等级: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劳动聘用合同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交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7)关键岗位人员有效岗位证书及连续交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关键岗位人员指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安全c类证人员;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4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按照以下查询路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提供不实的,将视为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承包人必须依照《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提取不低于25%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专账,专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银行转账,请各投标人按此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投标企业承诺书。(对有关事项第11点①--⑤进行承诺)
①投标人( 公司) 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 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 公司) 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在本地区参与投标的行政处罚。(限制区域指吉安地区范围内)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执行者,无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的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未纳入国家开展的联合惩戒失信名单。
④本公司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承诺在施工当中严格履行项目责任人终身责任,不随意更换投标承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c类证人员)。
⑤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①依据赣建招标函[2019]1号,投标人因骗取中标行为而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应同时存在以下两点情形:一是该投标人的骗取中标行为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中已明确载明该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为“骗取中标”行为。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行政处罚只认可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③针对投标企业所有的承诺内容,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需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④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空白标书,提交的相关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应当真实有效,如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则视为虚假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保函的由担保公司提前垫付),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12)、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按有关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配备。
(13)、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5)、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委员会5人,其中技术类3人,经济类2人。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上午10:10前
2、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上午10:1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县分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管理局
联系人:洪先生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
******办公室
******管理局
2025年01月16日
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泰和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山片区提升改造项目由泰发改投资字【2024】230号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山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泰和县中山路西侧
四、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包括拆除上下两层7000平方米钢筋水泥结构房屋及350************消防设施、周边道路雨污水配套设施改造,重新加装连接楼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约1435.33万元。
八、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埠进赣投标企业依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关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紧急通知》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 审批〔2020〕4)等规定执行,外省企业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成功备案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上要能显示参与本次投标项目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备案名字。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6)拟派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专业:建筑工程;等级: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劳动聘用合同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本月)连续交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7)关键岗位人员有效岗位证书及连续交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关键岗位人员指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安全c类证人员;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4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按照以下查询路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提供不实的,将视为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承包人必须依照《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提取不低于25%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专账,专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银行转账,请各投标人按此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投标企业承诺书。(对有关事项第11点①--⑤进行承诺)
①投标人( 公司) 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 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 公司) 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在本地区参与投标的行政处罚。(限制区域指吉安地区范围内)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执行者,无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的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未纳入国家开展的联合惩戒失信名单。
④本公司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承诺在施工当中严格履行项目责任人终身责任,不随意更换投标承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c类证人员)。
⑤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①依据赣建招标函[2019]1号,投标人因骗取中标行为而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应同时存在以下两点情形:一是该投标人的骗取中标行为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中已明确载明该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为“骗取中标”行为。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行政处罚只认可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③针对投标企业所有的承诺内容,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需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④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空白标书,提交的相关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应当真实有效,如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则视为虚假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保函的由担保公司提前垫付),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12)、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按有关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配备。
(13)、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5)、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委员会5人,其中技术类3人,经济类2人。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上午10:10前
2、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上午10:1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县分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管理局
联系人:洪先生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
******办公室
******管理局
2025年01月16日